本人在东莞进了一家劳务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签了3个月。现在我做了一个月了,不想做了,现在申请辞职,但是公司说一个月只能放两个走!还说不做满3个月不能走,就算给你走也要扣钱!请问我改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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