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仲裁能得到多少赔偿?

我是2010年3月入职的,7月底公司以撤掉我所在部门为由将我们辞退。入职即签订合同,可是两份寄回总部就再没拿到过我手上了;说试用期2个月后缴纳三险,可是一直也没见···入职不满半年,按劳动法规定该补发我们半个月的工资,可是公司以我们有部分公司物料没上交为理由不给我们补发。为此我们提起劳动仲裁,律师说我们可以拿到7000左右,真的可能吗?

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属于自己的正常工资应立即结算,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属于自己的正常工资应立即结算,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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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1
您好,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计算方法:
1 半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几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3 补交保险

有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聊
第2个回答  2010-11-10
是的,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1
补偿金计算方法
1 半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几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3 补交保险
自己根据上面计算一下 就知道应该得到补偿金多少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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