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不算首套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二是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不同的情况下,界定有所不同。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可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了,因为这样的安置房一般都没有进行备案的,也就是房管局是查询不到这样的房产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买房和贷款都是算首套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四条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要通过土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贷款利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对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五条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根据市场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发展,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调控土地供应,控制土地价格,清理并逐步减少建设和消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努力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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