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和税务部门代收,之前我们公司一直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怎么才可以少缴?

请问,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法人,B公司为A公司的100%控股公司。我们可以由A公司发放工资部分,B公司发放超过最低基数,并且是由劳务报酬发放,还和B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请问是否合理?

社保缴费征收该为由税务部门征收,就是为了解决想你们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你还想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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