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女方拒绝抚养,女方为了不要孩子就在外面躲着,男方坚决不要孩子,怎么办?

我是男方,我们协商离婚,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我扶养,一个儿子他妈妈扶养,现在她不管孩子了,我该怎么办

对于不超过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抚养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可以逃避的。如果女方在法院已经作出裁定的情况下不要孩子,那就构成遗弃罪。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案件,要求女方承担刑事责任。男方也必须要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女方要承担一部分的抚养费,这一部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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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7
妈妈拒绝抚养,爸爸坚决不要,苦了孩子。既然夫妻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那女方就要履行职责,尽心尽力的抚养孩子,女方不要在外面躲着不抚养孩子,假如你不想抚养,离婚时可以不同意判决,让男方抚养。男方也应当尽到应尽的责任,那是你的亲骨肉呀。
第2个回答  2021-05-07
既然是法院判决那就应该依法执行,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决定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夫妻双方都有养育孩子的义务,如果决绝抚养可以追究其遗弃罪。可以去法院起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05-07
哦,那这个孩子就比较悲催了,对两个父母都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首先来说这两个父母实在算不上一个正常的人,这种人是很少的,嗯,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了,也没办法,孩子只能交给社会抚养院的
第4个回答  2021-05-07
既然判给女方,不接受判决,就继续走法律程序呀
多为孩子考虑吧,也是够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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