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归女方,而女方又不要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是现在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根据当时的法律判决,如果当时你们离婚的时候孩子呢是由法院判给这个女方的话,然后现在这个女方还是不要孩子的话,你可以呢通过一些法律手段让她抚养孩子。如果你们只是私下的自己商量好了说把孩子归女方所有,而现在女方又不要孩子的话,你可以采取一些法律的手段,走法律途径或者是找她进行谈一谈看看他为什么不要孩子,然后呢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想要,哪一方的父母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你可以根据孩子的选择自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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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5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哺乳期离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2个回答  2021-07-05
如果是现在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根据当时的法律判决,如果当时你们离婚的时候孩子呢是由法院判给这个女方的话,然后现在这个女方还是不要孩子的话,你可以呢通过一些法律手段让她抚养孩子。如果你们只是私下的自己商量好了说把孩子归女方所有,而现在女方又不要孩子的话,你可以采取一些法律的手段,走法律途径或者是找她进行谈一谈看看他为什么不要孩子,然后呢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想要,哪一方的父母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你可以根据孩子的选择自由处理。
第3个回答  2021-07-04
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离婚判决会参考夫妻双方的意见,如果女方不希望要孩子,而男方又不反对接受孩子,就会直接判给男方。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4个回答  2021-07-05
离了婚,孩子归女方,但是女方不要,那你就把抚养权收回来,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女方不要,你可以要,不能让孩子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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