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道有关增值税的计算题,谢谢

1,2007年5月,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因质量问题,顾客退回四月零售的空调。退款0.585万元。与厂方联系,将此空调退回厂家,并提供了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单,收回退货款及税金共0.468万元,计算商场五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

2,某生产企业拥有进出口经营权,该企业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关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300万元(汇率为1:8.3),本季度内销货物销售额为400万元,购进货物价款1000万元,该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3%;购销货物的税率均为17%,请计算该企业第三季度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额。

1.商场应纳增值税额=[0.468/(1+17%)]*17%-[0.585/(1+17%)]*17%=0.068-0.085=-0.017万元。
2.三季度进项税额=1000*17%=170万元
三季度内销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可抵扣和免征税额=300*(17%-13%)=12万元
第三季度应纳增值税额=68-(170-12)=-90万元(小于零,所以退税)
因为39万元小于90万元,所以退税39万元
期未留抵税额=90-3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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