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起诉状,但是原告起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作为被告的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车辆交通事故我双黄线拐弯被撞,交警判我全责,我多次找对方处理,对方不处理却将我起诉,起诉理由是他多次找我协商,我拒不履行,对于这种颠倒是非的主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并将损失降到最低

你答辩就可以,不是按照他的诉状审理,给你说话的机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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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首先,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委托律师撰写答辩状,说明相关事实,对原告的起诉理由和其主张的事实进行反驳。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最后,在庭审中的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相关证据,以证明原告的起诉与事实不符。在法庭辩论阶段,对原告的起诉不应获得支持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说明。
法律分析
民事主体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但其诉讼请求能否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需要其提出相关的证据和理由,由法院对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支持或者驳回的判决。对于被告而言,被告应积极行使其享有的辩论的权利,以有效反驳原告的主张。具体而言,被告需要在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第一,在收到人民法院寄发的起诉状副本之后,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反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有利于己的事实。基于自己提出的事实,寻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依据。第二,被告应主动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有利于己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是真实的。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要表明,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个人建议】
建议被告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律师的参与,会让诉讼进行地更加顺利,也更有助于维护被告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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