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儿媳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父亲的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房子是个人所有,可以作为遗产
所以宅基地上有房子,那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死者儿子先于死者去世,在儿子死后仍然尽赡养义务的儿媳才有继承权
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子,那么户口本有人就继续可以使用宅基地,户口本没人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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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3
是可以的 户口不能转农村
第2个回答  2018-02-03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明文规定了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不存在继承。这一条规定给出了为什么非得是县政府审批、批准的原因,好好想一想就能知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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