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经济适用房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

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四)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9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申报资料审批通过并公示。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完整并已有各相关单位签具审查意见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
二、夫妻住房情况及收入状况证明
三、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办理程序:
一、填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配偶住房情况及收入情况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者,由所在居委会及办事处审查核定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就住房情况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电脑查询确认。
四、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根据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初审合格者按要求在房地产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五、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即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签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六、开发建设单位与购买人按定式文本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并到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进行合同鉴证、备案。然后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2个回答  2019-05-1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