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军制是个非常复杂混乱的问题,楼上的兄台对于清早期的八旗制度说的比较详细了,但是清朝的军制随着时间的推进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清朝先后有8支武装力量:八旗兵、绿营兵、湘军、淮军、防军、练军、海军和新军,兵制经历了传统军制(经制兵)到勇营制(湘军、淮军)再到传统军制(防军、练军)到近代军制(近代海军、新建陆军),装备由冷火器到火器的过程。
1,军队领导机制。军事领导机制无论何时都可以分中央和地方两方面,清军也不例外,主要演变过程是从早期议政王大臣会议到军机处、兵部,以及清末的陆军部、海军部、军咨府。
议政王大臣会议从努尔哈赤时代就有了,是宗室贵族与八旗大臣共议军事的一个体制。皇太极时代为了抑制这些贵族的地位和权力,很多权力都分散到六部去了,到顺治和康熙时代又有所恢复,知道雍正新政成立军机处,议政王大臣会议就彻底沦为鸡肋了。
军机处的成立早期是因为西北的战事而起的临时机构,后来则逐渐做大,并取代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发展成为军、政中枢机构。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等官兼任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可以说雍正时期为中央揽权的一个重要机构。
兵部在清朝有满汉两位尚书,掌武官品级、选补、升调、赏罚、抚恤等兵政,但无调兵职权,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改革官制,兵部“正名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而海军处暂隶焉……练兵处之军令司拟正名为军咨府,以握全国军政之要枢”(《光绪朝东华录》三十二年)。1909军咨府独立成为一个类似总参谋部的部门,不再归陆军部管辖。
2,军队体制。八旗兵楼上说的很清楚了,我来说说其他兵种。
绿营兵是清初仿明边防镇戍制度,将明降军和新募汉兵编组而成的各省驻屯军。因以绿色旗帜为标志,以营为基本建制单位,故名绿营。绿营以1~3省为军区,长官为带兵部尚书衔的总督或带提督军务衔的巡抚。省内最高武官是提督,有水陆之分或水陆兼任。一省之内又分设若干镇,镇置总兵官统率,亦分水陆。总兵之下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及外委千总、外委把总等各级武官,提督对各镇总兵所属部队有统领权,但无征调权。全国性的征调权属皇帝,地方性的征调权由中央分寄于总督或巡抚。为防止绿营武官久擅兵权,清政府一面实行兵皆土著、将皆升转、回避本籍等制度,使将不专兵;一面通过集权分寄、以满治汉、以文督武等政策,使官官相制,从而将各省兵权集于中央。
绿营其实说白了是因为八旗兵不够而招募汉兵的一种兵政,待遇也比八旗差很多。
各勇营(湘军与淮军等军)。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蓬勃兴起,八旗和绿营腐不堪用,清政府急令各省官绅兴办团练助剿。湖南团练大臣曾国藩,首仿明朝名将戚继光编练戚家军之制,募团丁为官勇,编成湘军。“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 奏稿》卷二八)。这种先官后兵,将必亲选,兵必自招,饷必自筹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军队战斗力,但也同时种下了兵为将有、军权下移的祸根。其实这些勇营也可以算是后来军阀的起源。
水师之制,19世纪60年代,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清军加快向西方学习步伐,挑选精兵万名,创建神机营,专习枪炮、洋操,开办船政和水师学堂。经过长期努力,建成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等近代海军,并设立了海军衙门。1875年(清光绪元年)确定由南洋大臣沈葆桢、北洋大臣李鸿章分南北洋两大海区组建新式舰队。水师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军队之痛。无数大好爱国青年啊。。。马尾与甲午损失殆尽。
新军之制。中日甲午战争前后,清政府以裁旧军和仿西法练新军为急务。1894年成立督办军务处,负责整顿京畿旧军和改练新军。批准广西按察使胡燏棻在天津小站编练定武军10营;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在江南训练自强军13营,是为编练新军之始。1895年,袁世凯接替胡燏棻以后,将定武军改名为新建陆军,在沿用淮军营、队、哨、棚编制名称的基础上,采用德国陆军编制原则,一军分两翼,每翼辖2~3营;分军队为步兵、马兵、炮兵、工兵、辎重兵等兵种,分别编组、训练;设立行营武备学堂、讲武堂、学兵营等,雇请德国军官当教习,训练军队,培养军官。1898~1899年,清政府为加强京师和京畿防务,编组武卫军,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荣禄为统帅,分为中、左、右、前、后5军。新建陆军即改称武卫右军。抗击八国联军入侵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推行新政,停止武科,在京师设练兵处,在各省设督练公署,积极改革军制,加速全国的新军建设。计划通过招募新兵,在全国编练陆军常备军36镇;通过改编旧军,在各省成立巡防队和巡警为地方武装力量;于各省和中央,成立陆军小学堂、陆军中学堂、陆军兵官学堂、陆军大学堂、讲武堂、贵胄军事学堂等各类学校,培养各级军事人才。1904年以后,倡导以谋略为用、制度为体,学习西方军制,改革营制饷章和训练操典。将新军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三等,常备军服现役3年,期满回籍,转为续备军,3年后列为后备军。续备军和后备军须根据需要随时听征。
新军编制,每镇步队2协,每协2标,每标3营,每营4队;马队、炮队各1标,每标3营,每营马4队、炮3队;工程队1营,每营4队;辎重队1营,每营4队。步队、炮队、工程队每队皆3排,每排3棚;马队2排,每排2棚;辎重队2排,每排3棚。各兵种每棚编目兵14名。每镇官长及弁目、兵丁、夫役合为12512员。军、镇、协、标、营、队、排、棚,分别置总统、统制、协统、标统、管带、队官、排长、正目为长。凡有重大战事,由练兵处、兵部奏请皇帝派督兵大臣,奉旨调兵,并行使节制和统一指挥各省新军的权力。各省有军情,由将军、总督、巡抚调用本省新军,若不足用,则请旨调用邻省军队,事毕各回原省。
新军除袁世凯的陆军外,还有光绪二十一年(1895)张之洞在江宁编的自强军。该军也分兵种:步队、炮队、马队和工程队。全军13营:步队8营,炮队2营,马队2营,工程队1营。编制仿欧洲军队:步兵营分5哨,250人;炮兵营分4哨,200人;马队分3哨,180人。工程营100人。35名德国人当教练,将领贝伦可多夫作总教练,天津和湖北武备学堂学员为分教练。后来又聘请了日本教习。
自强军后来由刘坤一接办,最后归袁世凯,做他的武卫右军。
参考资料:清代的军制 http://www.manchus.cn/plus/view.php?aid=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