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出的工伤,现在合同到了自己辞职了有培偿吗?

如题所述

  应当主张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诉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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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0
1.2010年你出的工伤,如果单位已为您缴纳工伤保险,不知道您是否按照流程申报了工伤认定没有。在得到工伤认定后,通常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被评定了伤残等级的,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对应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评定了伤残等级的工伤员工不论何原因与单位解除合同后,应该得到: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您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由您单位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3.如果第1项你没有结果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就不能得到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辞职后也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按照现行法规,主动辞职没有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合同到期、不降低原收入,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基于你受过工伤的情况,即使没有任何补偿,您依然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可以同单位进行协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0
你现在提出辞职,有没有补偿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你的工伤构成伤残等级,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赔偿。
如果只是一般伤情,没有构成伤残,则辞职时没有赔偿。
你可以把情况说详细点,我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第3个回答  2014-01-20
按照规定,如果是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自己提出的离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不知福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4-01-20
最好自己找律师参考一下,法律的这个东西水太深,稍不留意就会出错,或者建议你自己看看《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这本书,我看完了,觉得挺好,推荐给你,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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