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一家私人蛋糕店上班 做了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现要辞职 老板

你好 我在一家私人蛋糕店上班 做了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现要辞职 老板却说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这合理吗

劳动者可以主张二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仅不能扣发工资,而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也就说如果他真的扣我工资。那我就可以到劳动局告他是吗?

也就说如果他真的扣我工资。那我就可以到劳动局告他是吗?还有,有时候上班会上十四个半小时,这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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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0
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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