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非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如题所述

部门名称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事项名称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服务对象
本公共服务可适用于具备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职工、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动部发〔2002〕8号)
(三)《广州市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请:
  1、需要进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本市所属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2、因伤病在本市申请提前退休的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办理程序
1、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到受理地点劳鉴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审查:经预审及审核通过后,受理窗口打印《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简称《现场鉴定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及《缴费通知书》,申请人持《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后,被鉴定人按《现场鉴定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收费数据第三联(执收单位联)和相关材料到鉴定现场接受专家鉴定;
3、受理:现场鉴定当天,在检录前台进行材料检录,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发《受理并领取结论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决定:到达鉴定现场并进行现场鉴定,劳鉴委复核、确认专家意见;
5、文书制作与送达: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办理窗口领取)进行送达。
所需材料
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须打印已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现场鉴定通知书》各一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到鉴定现场:
1、与该次诊断之伤病相关的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化验单(如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等)原件及复印件;
4、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恶性肿瘤须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6、手术治疗者须提供手术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属于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关系确认的申请应提供工亡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与该工亡职工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
8、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劳动手册、个人缴费历史单原件及复印件;
9、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10、收费数据第三联(执收单位联)。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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