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桥头纳税五强大户竟这样骗普工工作二个多月而不违法 进厂时强调说各位是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没有辞

东莞桥头纳税五强大户竟这样骗普工工作二个多月而不违法
进厂时强调说各位是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没有辞工条件,试用期过后加薪。签合同时搞得很仓促,快吃午饭时发的合同,下午二点钟说了一下,就催着我们签了合同,当然合同试用期没写,人事部的人是这样说的:你们先去车间看看,后天上班后再写。我就这样给骗了二个多月,到现在也没说过了试用期,也没给我们加薪。今天我通过人力资源部才拿到劳动合同书,原来给我写的是7天试用期,我看了差点吐血,我跑去劳动局、律师事务所竟然都说这个合同效。该怎么办,第一次感觉把自己给卖了还在帮卖主数钱

您好,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这份合同是一份正式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并不是你们亲笔填写过目的,这份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辞职条件和试用期后加薪都合法。您说试用期在合同写着是7天而非三个月则公司应按照正式工的劳动报酬规定补偿您两个多月少发的工资。追问

这家公司连代发工资的钱还要从我的工资里扣,底薪都给不齐。每天正班义务给公司上班半小时。我无心在这里上班了。当地的劳动局还要我辞工一个月,还是从今天开始,上一次辞不到工,通过劳动局辞工的有十四天了,既然不算。

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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