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共同建房,结婚后分家各自居住一半,若将整个房屋过户与其中一人,交易税该如何交?

在九二年的时候,我和弟弟共同建造一栋民房,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上,写的均为我的名字,结婚后分家,各分得一半居住,现在我用房屋总价值一半的价钱,把分家时分给我的那一部分,卖给弟弟,在过户更名时,所产生的交易税,应按房屋总价值的比例缴,还是按房屋总价值的一半的比例交?

您这个问题非常简单,直接去房管局办手续,把属于您的房子卖给或赠与给您弟弟即可。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缴纳的税费您和弟弟二人自行协商如何分担或由谁负责交纳。

您们分家如何操作与房屋产权人没有什么关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只认产权证上面的产权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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