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方工作失误乙方多领工资,现在甲方要扣乙方工资,乙方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甲方受有损失,乙方受有利益,损失与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而无法律依据,此为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你应该返还,甲方未要求你支付期间的银行利息算你走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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