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不适请假。领导不批准。后算我旷工。要么叫我自己辞职要么开除我。

我是在一个化工厂里上班。因在工作岗位生产原料让我全身过敏(痒的难受还痛。)我就向车间领导请假。当时领导不批准。说要么坚持两天,过两天准你假。后我说就是坚持不了才请假的。领导就是不批准。后我就休息了五天。今天我去上班病假条也开了。病历也有。领导就说我旷工这么多天叫我要么自己写辞职报告。要么就开除我。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就算单位开除我我可以要求赔偿我吗?要求赔偿我什么?而且我们是化工单位根本就没有按照化工单位的待遇帮我们缴纳保险。只帮我们买养老医疗和失业金。而且交的是最低的保险。谢谢

让公司开除、公司需要承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加上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自己辞职的话 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关于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的问题,你可以以病假条(医院出具)为由,证明并没有违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找到你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的证据,经济补偿金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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