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第33号令,正式宣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自2006年6月5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条款,总局对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相应调整。
首先,废止的文件包括:
这些改动旨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环境保护管理的需要,确保行政管理的严谨性和有效性。自决定公布之日起,相关文件的执行将有所调整,各相关部门和企业需按照新的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