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陆续提出一些我自己设想的问题供大家讨论,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包括前面提过的有《请问他属于什么行为?》《他能获得赔偿吗?》,这已经是第三个。好了,言归正传:
小王在某公司打工,公司每个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这个月的15日恰好是星期天休息时间,但为了不耽误工作日的工作,公司还是决定在当天发放工资,于是小王在这天一大早就前往公司领取工资,但在路上不幸遭遇车祸而导致受伤入院。出院以后,由于伤势比较严重已经致残,所以小王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以星期天并非工作时间为理由拒绝认定为工伤,并以小王违反《劳动合同》病假超过时长而解雇小王,只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未能提前通知解雇的补偿。
问:1、抛开车祸事故处理的情况,小王属于工伤的范畴吗?为什么?
2、公司解雇小王合法吗?为什么?
这两个问题都希望能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回答是越来越精彩,现在有了三种答案,这正是我设问题的初衷,到底谁才是正确的呢?我觉的第一个问题倾向于o追梦人o 回答的比较全面;第二个问题则倾向于 吾本渔樵答的比较简练,因为我已经在上面给出的条件是“伤势严重致残”。
但是,作为另一个条件,则是拿出法律依据,显然o追梦人o都已经完全引用法律条文作答。我决定将分赠送给o追梦人o,答案正确与否都仅供大家参考。谢谢以上各位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