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关于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急!!!

我是一名09届大学毕业生,在2009年4月份进船厂工作,目前是公司的见习生(没转正但是本工),12月25日不小心被钢板压了手指,右手中指和无名指手指甲被压坏,无名指指尖裂隙性骨折,部门以我违章操作罚我200元,公司安保部罚我300元,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月工资也就是1800元,扣掉五险一金,到手的只有1400左右,扣掉罚款还有医疗费只有很少的几百块了,为此我特别关心工伤赔偿问题,请问大侠们:关于赔偿问题是不是由我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还是公司为我申请?如果赔偿的话我大概能够拿到大概多少的赔偿金?此事比较急,我怕过了赔偿申请期限,分不多了,感谢每一位的热心帮助,希望大家就事论事,再次感谢!!!

你有一年的申请期的,但企业只有一个月的申请期。无论你是职工还是见习生,你都是这个企业的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你的权利,是企业的义务。违章问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是不予以追究的,如从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在你当月的工资中扣除少部分作为罚款,受伤后的各月工资均不得扣你,你可以按受伤前的平均工资领取工资直至你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止。赔偿的多少是由你劳动能力鉴定后的决定的。治疗期间一定要配合企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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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5
这么没有人性化得管理,这船厂很垃圾了。你赶快跳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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