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个工作,单位说要签合同,签了合同就要自己交社保的钱,这样合理吗?

如题所述

那个五级的人真是可笑呢,不懂还在这里瞎扯,真不负责任。
一:单位与员工确定了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它的义务,是员工的权力,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必须手段。
二:单位如果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它就是违法,你可以去你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所去举报,对方不但会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劳动合同还得给你赔偿和补交保险。
三: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帮你办的起来保险,而劳动合同和保险是挂钩的,一个员工与单位存在了事实劳动雇佣关系,单位就必须跟员工签订合同和依法缴纳保险。你们单位要跟你签合同却不愿意给你缴纳保险的话那就是他违法,没有这个道理!
四:但是你要理解的事情是,是否是你理解错误了。关于保险这一块,你与单位签订合同,对方给你缴纳保险具体是,你自己还是要缴纳个人的部分,一般都是直接从你的工资中扣除,,另一部分是公司要帮你付的,比方你保险缴纳425元,那么其中有100多是你个人要交的,另外300多是你单位帮你交。
五:如果你们单位只愿意给你签合同,不愿意给你交保险。而你又想在这里工作,又不愿意现在就告单位以免弄掉工作的话,最后一个办法就是无论如何你得签合同,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后当你想离职了,你拿着这个合同去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对方补齐你的保险,公家还是会支持的,到时候再补交。但是这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希望你还是可以根据法律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14
自己是要交一部分的啊,自己交11%的,公司部分单位是要交的,如果他们不给交,就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0-04-14
社保缴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负担,员工只承担养老、失业、医疗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一般在工资中扣缴。
第3个回答  2010-04-14
非常合理,详情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