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治猪有机磷中毒?

如题所述

(1)治疗

①立即脱离中毒环境,清除体表及胃肠道毒物,以终止毒物的继续吸收。对体表沾染者可用清水或冷肥皂水彻底洗刷数遍,但禁用热水或酒精擦洗。误食者(除硫特普、二嗪农、八甲磷及敌百虫等外)可用2%~4%碳酸氢钠液、肥皂水或清水反复洗胃。洗胃后给大量活性炭,并投服硫酸镁导泻。但对深度昏迷者,则不用硫酸镁,可改用硫酸钠。眼部沾染者可用2%碳酸氢钠液或生理盐水冲洗。

②及时应用解毒药物:

阿托品:能解除有机磷中毒的呼吸中枢抑制,但不能恢复胆碱酯酶的活性。阿托品的使用原则是早用,用量要足,且要持续使用,特别对中、重度中毒更应如此。

轻度中毒者,可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阿托品1~5毫克,30~60分钟一次,待阿托品化后,每天2~3次,用量减半。

中度中毒、特别是经呼吸或消化道吸收者,阿托品用量可加大2~4倍。静脉注射,每隔半小时重复1次,待阿托品化后,可隔3~5小时按维持量注射。

重度中毒,经皮肤吸收中毒者,阿托品的用量、用法基本同经消化道吸收的中度中毒。若为经呼吸、消化道吸收而中毒者,阿托品用量可为轻度中毒的5~10倍,静脉注射,并每10~30分钟重复应用。待阿托品化后,可每1~2小时减量注射。

若使用阿托品后病猪骚动厉害、心率很快、体温升高者,阿托品可减量或暂停。对伴有体温升高的中毒病猪,则应在物理降温后再慎用阿托品。

胆碱酯酶复活剂:目前使用较广泛者为氯磷定。此药对解除烟碱样毒作用和促使中枢清醒作用较强,而对毒蕈碱样作用较差。但对中毒已发生3天以后的病猪或因乐果、马拉硫磷(4049)中毒者无效。复活剂与阿托品同时应用可发挥协同作用,故同时应用复活剂时,阿托品用量宜酌减。对复活剂无效的中毒,主要是以大剂量阿托品治疗为主,且维持时间要长。

氯磷定快速静脉注射时偶有呕吐等副作用,缓慢注射或肌肉注射可避免。剂量过大时可抑制神经肌肉接头,抑制胆碱酯酶,甚至抑制呼吸中枢,故使用剂量应以病情而定,勿过量。

轻症中毒者,以每千克体重给药5~10毫克,重度中毒者可倍量,必要时可加入50~100毫升生理盐水静脉推注。注入后30~60分钟内,病情尚无好转者,可重复给药。以后可改为静脉滴注,其用量每小时不超过一次注入量为宜。待病情好转后可酌减或停药。

解磷定为氯磷定的碘化合物,其作用同氯磷定,但剂量比氯磷定稍多,副作用较大,只能作静脉注射。氯磷定类药物对敌百虫、敌敌畏等疗效较逊,对乐果、马拉硫磷疗效可疑,而对谷硫磷、二嗪农等非但无疗效,反而有不良作用。

③对症治疗:清除呼吸道分泌物,维持呼吸道通畅,防治肺水肿(用足量阿托品能较快消失),兴奋呼吸中枢;腹泻、大出汗者,应注意补液,以维持机体的水与电解质平衡,但应预防脑水肿;有抽搐症状者,可用水合氯醛灌肠或用其他镇静剂。重危病猪还可考虑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但强心类药物应慎用,肾上腺素、毛地黄类药物应禁忌,以免加重心脏负荷。

(2)预防

①健全对农药的购销、保管和使用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以普及和深化有关使用农药和预防家畜中毒的知识,以推动群众性的预防工作。

③由专人统一安排施用农药和收获饲料,避免互相影响。对于使用农药驱除猪内外寄生虫,也可由兽医人员负责,定期组织进行,以防意外的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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