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法定节假日不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可以。
1、用人单位克扣加班费不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法定节假日当天还不构成拖欠事实,因为没到支付时间,没有实际支付,没有证据证明克扣加班费。
附:
1、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