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套二手房,房主说以前的房产证抵押在公司结果弄丢了,后来又补办了个新的。

我看中一套二手房,房主说以前的房产证抵押在公司结果弄丢了,后来又补办了个新的。请问原房产证是否还有效?

我去房产局查了说没有抵押记录,估计是抵押给私人了。不知道这种私人抵押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他们之间发生经济纠纷,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这种房子看好了再下手。。。。不过既然房主和你提到了之前的事情应该问题不大,毕竟也有新房本了。所以,如果很想买,尽量在房款上找点心理平衡吧。总之买了过来,房子就是你的了,与前房主无关,自己考虑清楚!!建议直接到当地的公证处和房主做下此方无纠纷无抵押的公证!稳妥些。如果觉得麻烦,至少也要找个有名气的律师所咨询一下律师,或者由律师见证也行,同样对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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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1
如果办了新 ,老的肯定没用了!如果抵押给私人没有公证的话,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有编纠纷跟你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4-11
老的肯定没有用了。
如果没有通过法律公正那对你将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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