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一个以技术入股的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公司的经济亏损

如题所述

是股东,就需要承担自己股权范围内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股东身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以技术入股,实际上需要估价,属于知识产权。那么承担责任范围是有限的,就是这部分价值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不承担。 <<民法通则>和规定:公民可以资金、实物和技术(包括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按照约定,进行合伙经营。 有限公司亏损的限额只是募股时投入的资金,不需要个人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你投入的是技术,不需要承担亏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