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材料商业务需要,材料商业务员找到我,双方达成合作,所有业务细节及货款都是直接和业务员交结,明明每月货款都结清交与业务员,可业务员没把货款上交公司,现材料商公司把我却告上法庭,要求我把业务员没上交的货款补交齐,材料商却不告业务员,这样合理吗?我该怎办?求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