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小学生在校意外被学生绊倒受伤,学校是有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学生在校被同学故意致伤,责任该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