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独立办一个户口簿?需要什么,去哪里办?

如题所述

户口本要到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需要带着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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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9
  户口本办理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的,常见是以下2钟情况:
1,个人购房有自己的房产证的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新的户口去,独立办理一个户口本。
2,父母有2套以上房产的情况下,该房产的持有人可以带上户口本把户口转到另一个房产独立一个户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9
办理户口本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如果你有自己的房产就可以单独立户。或者特殊原因,如上学等,我可以给你立单户(独立的户口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11
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的哦
第4个回答  2016-01-29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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