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方公务员,要从县级单位调入省属单位,现在不想去了,想留在原单位,调令已开出,我该怎么办?调令有没有强制性,是不是一定要去新单位报到。
现在还有体格健康检查表和工资转移介绍信没有送到新单位。还有没有其他办法,留在原单位
一、调令开出,必须执行。
二、如果不想执行,即想撤销调令,必须由做出调令的有权机构重新上会,另外做出撤销本调令的决议,才能撤销调令,继续留在原单位。
三、如果既不想执行调令、又不去找有权机关撤销调令,是无法留在原单位的。届时,调入的单位报到证到期将作废,而调出的单位各项公务员身份已经注销,当事人将面临失去相关组织关系,失去合法身份的危险。
四、能从县级单位调入省属单位,是难得的机遇。一般调动时都要征求当事人意见,既然现在不想调出而想留在原单位,需要及时与原单位及调入单位双方协商,需经组织批准、撤销决议或重新下达新的决议,才能按照组织决议执行。
不撤销原决议,必须按照原决议执行。
公务员需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已经决定的事,不经有权机构撤销,是不能不执行的。
扩展资料
公务员调动程序如下:
一、申办材料:
1、公务员调动审批表一式2份;
2、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指南:
1、用人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
2、用人单位填写公务员调动表;
3、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公务员管理处审核;
5、局分管领导审批;
6、发调动通知书,需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
7、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8、回原单位办理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
9、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办理落户证明;
10、到用人单位报到;
11、办理工资、落户等手续。
三、公务员调动办理机构: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四、办理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