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三个月,公司今天以未能按时完成任务,这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把我开除。

请问我能拿多少赔偿,公司给了两个方案,一、这个月干到周末也就是就6月21,工资按到勤结算,并赔偿工作年限3年的3个月的工资。二、这个月算通知我,干到下个月18号,但是这个月的工资得扣除40%( 绩效考核不合格,绩效也是这个月开始的),下个月还是得看绩效,到时还是赔偿给我3个月工资。请问我选择哪个方案好,我选择一方案的话,赔偿应该是多少?有人说得4个月。

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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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第2个回答  2019-06-18
我觉得选择第一种方案的好
至少工资一分不少的给你
第二方案也就晚半个月
如果不成功还要扣百分之四十的工资
我觉得不合算
一般劳动法规定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你干了三年应该是赔付你三个月的工资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18
如果是合同没到期就和你解除合同,那么应该是赔偿你三个月工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给你上失业险那么在你离职后再未找到新工作之前你每月还可以领失业险。
第4个回答  2019-06-18
第一种,至少工资还是给你了,再说了,公司都决定辞退你了,还有什么必要继续待着,赶紧去找下家,没必要再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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