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收到仲裁通知书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欠款人收到仲裁通知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指示,积极应诉,同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欠款人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偿还,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对,争取在仲裁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仲裁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

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

3、著作权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等纠纷。

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

6、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

申请经济仲裁要满足的条件是:

1、有仲裁协议。

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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