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小汽车在5月份和一辆无行驶证的机动三轮车发生追尾,交警判定我和对方分别有主次责任,我有平安的全险,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次责,我只是车辆受损,对方车辆发生侧翻,磕破了头,一根肋骨有轻微骨折,住了一个月的院,出院后拿全部单据和我到交警队接受调解,交警队判我一共向对方支付包括对方车损在内的一万四千元现金,车损估价是由当地物价局评估的,由于对方车辆没有任何保险,所以不接受调解,我看对方驾驶员年龄很大了,自己也有责任,就多给了他一些车损,大概三千多元,他就接受了调解协议,并且交警已经给我开具了付款证明,双方也签了调解协议,最近对方将车修好,大概是花费超出了交警的判决,遂向我勒索近5000元,扬言不给他钱就要去法院告我,我现在关机不理他,如果他真去告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