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向公司嗦要赔偿

你们好!我因为在公司上班发药出去,需要外面的搬运工,在发货完了时,销售员的车上只能坐3人到其它地方去下货,但是当时搬运工坐上车有7人,销售员就不同意那么多人去,就喊了几个人下车,下车人以为是我喊他们下车的,就到办公室里面来,抓起桌子上的玻璃杯连续向我的头上砸来,当时我因为流血过多,昏迷过去了,在人民医院住了半个月,就出院了,因为家里没有人照顾我。在我休息了一个多月的时候,要回去上班了,可是公司领导到家里来说,叫我不去原来的公司上班了,让我另外去一个与原来单位没有如何关系的公司工作,我的伤痛还没有得到如何解决的情况下,我不可能离开,公司就说发工资就发到8月31号,我要求公司要把这些事情办完了再说,公司在以后就不发工资给我,你们觉得行不行呢?非常急!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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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6
首先你得先去申请做工伤鉴定,然后拿着鉴定书,去公司要求索赔。索赔的费用有很多,可以参照劳动法。另外,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那么你可以准备好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投诉。
第2个回答  2010-08-15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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