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由对公司法律事务专业的郑律师帮你解答。对于碰到这种事情,不用紧张,处理好了,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好的后果,当然,我们是不建议消极对待,因为这像是蔑视劳动局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态度不好的企业单位,也不会有好印象。所以怎么积极主动处理呢?
先分清楚是到劳动执法大队,还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对接到员工告到劳动局的事情,要先理性看待,员工到劳动局一般是举报、投诉,那么就得看举报、投诉的事由是什么,比如是工资拖延发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对于这类型事由是常见,劳动局执法大队也不会一来就给予处罚,他们也挺理解当地企业的不容易,往往是先劝、调解、改进,同时也会做做员工的工作,尽可能呢和平处理。
如果是直接起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那么就是一条和民事案件非常相似的劳动仲裁案件,这类型案件跟打官司一样,主要是打证据,所以要看员工的仲裁申请书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员工的证据层面如何,才能定抗辩思路。
但是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我们国家当前的法律,多数是对用人单位有义务性的严苛要求,员工打赢案件的概率极大地高于企业单位,所以一旦碰到争议,我们往往建议用人单位不用硬抗,千方百计在一开始出现端倪的时候和员工和平处理。
确实无法和平处理的,那么劳动仲裁阶段的案件暂时还不会在网上公开,只有到了法院阶段才有,一旦裁判文书公开,用人单位形成记录,对于其他员工而言,可能会依葫芦画瓢,这对企业来说是最害怕的。积极主动应对的前面,如果能够尽可能合规管理,那么后续问题也将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