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不合法”和“合法不合理”的例子有哪些?谢谢。

如题所述

1、合理不合法案例

湖南省邵东县“三名十二三岁学生抢劫杀害女老师”案有了进一步消息。三名少年被抓后供述,发现学校只有一名女老师守校,便商量抢钱,并将老师打死。警方通报称,赵某将女老师引出房间,并持木棒袭击女老师头部,三人将女老师打倒在地,女老师爬起来后退到自己住房的厕所内呼救。

三人又在厕所继续殴打女老师,并用毛巾捂住女老师的口鼻,逼问出钱财存放的地方。之后,刘某要求赵某、孙某二人将老师捂死,自己去搜寻财物。最终,三人将尸体藏在卧室的床底,再将现场的血迹清理后逃离现场……

三名少年的极度凶残、故意杀人,令人不寒而栗。通常情况下,谋财犯罪不一定会害人性命。因为,杀人可能被处以极刑,若非遭遇强烈反抗,抢劫者犯不着杀人。

可在本例中,三名少年一开始就殴打女老师,而后既谋财又害命,没有丝毫恻隐与畏罪之心,这种冷血与残忍,与他们的年龄极不相称,思维正常的人们更无法理解这种凶残与暴戾。

目前的消息是,三名少年都不满14周岁,依照法律,不负刑责,只会被送往邵阳市工读学校,他们的父母要承担民事责任。

2、合法不合理案例

一年一度的中国春运,有“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周期性迁徙”之称,它在短期内造成全国性的巨大交通运输压力,即使修更多的公路、铁路,建更多的机场,也不见得能完全纾解。

事实上,如果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仅仅为了让春运不挤而大兴土木,片面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发展而言也是极大浪费。

可预计的是,未来数年内,春运“一票难求”的困局即使能够缓解,也不可能全部解决。不过,近年来私家车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许多人春运期间选择开车回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交通运输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一场号召“拼车”的顺风车行动开始应运而生,从社会效益上考量,春运拼车正效应颇多,不但切合低碳环保的现代理念,也减少了交通压力,节省了出行费用,甚至还培养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和亲切感,可谓一举多得。

然而,这样一个来自民间的自发的好行动,却遭遇了“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制度困境,如果在拼车时分担一定的费用——虽然几率很小,但媒体已曝光多起类似案例——拼车司机仍有可能因此遭遇非法营运的大棒,需要缴纳高额罚款。

扩展资料:

情理法在中西方的人际关系互动和社会秩序整合中,其作用显然是有所不同的。在中国是情为基础,理为本,法为末。在西方则是理为本、法为用、情为末。理性主义与法治主义是西方文化的特征,而情理主义与德治或人治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特点。

因为“天理无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普遍精神服从于特殊私情,法制精神让位于人伦情理。儒学与中国文化的这种情理精神的文化与社会影响体现为:它使中国人的人格、思维与行为方式具有中庸之道和中庸之德、风格和境界。

在人际互动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某种人情法则的文化规则,使我国成为人情超级大国。使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秩序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而非法治的基础上。

基于传统社会的情理精神与现代理性精神是相冲突的,建立在情理精神基础上的人治传统更可能对现代社会的法治起到巨大的破坏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少年杀老师”不担刑责,合法不合理

人民网-中青报:给合情理但不合法行为一个妥当的制度出口

百度百科——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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