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法院不强制执行,用什么办法把孩子要回来呢?

大家好!我是甘肃定西通渭县李店的一名老师,我被婚骗了,去年她在她妈的挑拨下在家胡闹,逃跑,导致去年闹离婚一直到今年刚判离。事情很复杂:第一次通过当地法院调查后,就判离婚了,孩子(一个男孩)判给我了,当我去接孩子时,她家人提出要20万才能领回,还把我父亲打倒在院内直达4个多小时,她弟(已24岁了)还骂我父:“死了他抬出去扔到沟里了......”。后来她为了要孩子和分家产,不服上诉到定西中院,中院维持了原判,现在孩子由她家人控制住不给,由于法院执行软弱,执行时孩子已被她抱上逃跑了,县法院执法人员只是向她家人解释了而易。并且法院人说:“法院也没办法了,无能为力了”。我父母急的快不行了,其父说:“如果公家管不了了,他为了要回孙子,以死对付,我真怕以后出事。再者,我们都特爱孩子,因为我年龄大了,再也难以找上对象了,无论如何要要回孩子。请问一下您们,孩子再用什么办法才能要回来?。既然县法院无能为力了,哪个部门能出面管一下?你们能帮我要回孩子吗?非常感谢你们的关怀!!!
另附:她家人的所作所为让她村上人及知情人十分气愤和不满:其一,因为离婚之事由她妈挑拨,其女在家常常打我骂老,砸锅摔碗,常常脱逃,致使夫妻无法生活,最后违犯法律和不顾众人辱骂,带我儿子逃跑了;其二,她妈在家对两个老人特不孝,导致两个老人悲惨过世;其三,她妈对丈夫不好,后来丈夫就“离开走了”......

你好,对于您的问题,律师提供一下咨询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人民法院是应该处理您的事情。
第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如果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书6个月仍没有执行的话,您可以到你们那个市法院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您好!
县法院不执行的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2
这个还是只能让法院解决了~在法院方面应该是先考虑孩子意见~但孩子如果还小~就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但现在既然判给你了~只能要求法院加强执行力度或者你与女方重新进行协商~但现在西北农村~有的事情还真不好处理~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法律解决了~至于民间口碑~这个只能作为参考~
第3个回答  2010-08-01
你知道她逃跑的行踪吗 如果没有任何线索任何部门都很难找到的 知道了线索还可以拿着判决书找当地的公安局协助寻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