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怎么办

如题所述

  女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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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6
  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是本着协商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与孩子自愿接受的情况下进行处理,不可过于较真或行为过急过火。
  当然,履行判决裁定也是可以申执法院强制执行的,但这不一定是最佳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6
继续上诉 要真想要 就一直上诉到判给你为止 但是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第3个回答  2016-11-16
那就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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