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离婚后进行分割首先要考虑该房屋是婚前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那就归属于个人。如果是夫妻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并且也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就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