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人才引进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选拔引进对象: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龙岩市2019年党政类引进生招聘公告》 第一条 安排使用与政策待遇

(一)工作岗位。引进前两年,先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选派到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

(二)任职安排。引进生聘用1年后(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聘任为事业单位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职务;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2年聘任期满也可正式转入市属国有企业任职,并与市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安排,按企业同类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并管理。

(三)补贴补助。引进生引进5年内,除享受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四)培养选拔。将选拔党政类引进生作为补充行政机关干部的主渠道,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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