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引进给的安家费、购房补贴,一次性支付的话要怎么交税?是福建省龙岩市的高校。

人事处说给引进的博士购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5万元。
“安家费在正式报到后一次性支付(税前);购房补贴凭在龙岩购房的协议一次性支付或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税前)”。
像这样人才引进的费用也要交税?
一次性支付的话分别要交多少的税?
龙岩市或者福建省有具体文件吗?
谢谢!
福建省人才引进费用是否要交税

没有具体纳税规定的,要求为省财政厅测算租金补贴标准,并将补贴拨至用人单位发放。

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省财政厅测算租金补贴标准,并将补贴拨至用人单位发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地将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畴,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中预先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周转住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在建或拟建的省直单位保障性住房,优先考虑供应给申请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扩展资料:

高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省政府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2、引进人才认定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住建部-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