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6了,和老婆一直没个一儿半女。回老家听说隔壁乡里有人又生了个女儿不想要。我们两口子觉得领个闺女蛮好,就抱了回来。现在过去4个多月了,家里多了个孩子虽然忙点,但很开心。没想到,前不久老家那边托人传话过来,说想要回孩子。我们哪里舍得,就没答应,结果生父母就说要告我们。老婆经不起吓,又舍不得孩子,现在人恍恍惚惚的,去医院检查出抑郁症了。想孩子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了又得送走,这算个什么事儿啊。求问各方网友,我们真的犯法吗?可以留下这个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