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换岗,我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我跳槽到这家公司应聘的是生产计划的职位,公司试用期6个月,签3年合同。在第4个月的时候公司要成立一个新部门,与我工作的内容不相符,因为怕被在试用期开除,不得不同意加入新的部门。如今公司效益不佳,此部门要被变相解散,要求我们常驻工地。人事说不说调岗。原先的新部门还和我应聘的职位有点关联,常驻工地就完全变了。请问我该这么办?能不能拒绝?
各位不好意思,我实在是没有分数了

  公司要求当事人换岗,当事人不同意,如公司一定要调岗,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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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8
公司要求当事人换岗,当事人不同意,如公司一定要调岗,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个已经属于严重变更劳动合同了,单位必须经过你同意才行,你不同意单位单方变岗位,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要强制给你换岗,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1.公司(英语:Company)也称为公司行号。是指由股东投资,依法注册设立,从事生产、贸易或提供服务的一种商业组织。“公司”一词最早见于中文文献的,为1684年福建总督王国安上奏康熙皇帝,报告其在厦门扣押了明郑政权的两艘大船,内载“公司货物”。有指公司一词可能为晚明时期活跃于中国东南沿海至南洋的武装海商(明朝海盗)或前往台湾务工的汉人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接触时翻译其名称中的法文Compagnie而来,其前缀“Com-”为公共之意,并传入闽粤(福建和广东)。但此处所载之“公司”, 是否指称某商业组织,抑或为公共、共有之意,尚不清楚。另外,同时期的印尼华侨亦曾以“公班衙”音译Compagnie,同时巧妙地意译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兼具殖民地政府的特殊身份。
2.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工订立的劳务提供合约,是商业合约的一种,内容通常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休息时间、福利、工作内容等。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2个回答  2014-09-15
可以去劳动局举报追问

我是现在就去举报 ,还是等他们叫我去工地的时候再举报呢?

第3个回答  2019-02-26
同意做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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