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慢性病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你好,
慢性肝炎属于医保报销病程范围的,可以报销。
具体比例报销分新农合和城镇职工社保:
1、城乡居民(新农合)报销比例:乡镇医院90%,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在些基础上,年满50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年满100周岁的报销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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