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卖东西给同学收钱

如题所述

小学生在小店看游戏卡。
现象
小店赊销一般不超过10元。
城市居民
“给孩子信用是不合理的”
唐老师说,不经家长允许,给一个未成年人学分是不合适的。现在很多家长不给小学生零花钱,不是家里缺那点钱,也不是小气不愿意给孩子零花钱,而是担心孩子乱买东西,尤其是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因为学生本身缺乏判断力,只知道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或者同学买什么。一个小卖部利用孩子的认知能力来赚钱,确实很没良心。
梁老师说,给学生学分。长此以往,得到的功劳越多,孩子就越不敢告诉父母,容易出现小偷小摸。店主应该告知家长学生的信用。
赵老师说,有些事情不去制止是一种罪过。孩子思想有限,店家给他赊账是不对的。最多应该给他记一次功,或者相关部门可以管管这个事。
律师
小学生虽未成年,但有一定行为能力。
甘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买铅笔盒、橡皮,可以自己处理。所以这个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既然孩子得了学分,就应该在孩子告诉父母后,由父母据实结算。如果孩子做了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情,比如小学二年级的学生,给网络主播送礼物要钱,一天几千或者几万元,这个是可以撤销的,因为他无法判断法律后果。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其认知范围内,从事的民事行为有效,超出其认知范围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父母追认有效,父母反对无效)。食堂低标准低额度的赊账行为,家长应承担偿还义务。另外,仅从食堂给学生赊账,业主没有过错。至于孩子赊账,家里偷钱,这都是父母和孩子沟通不畅造成的。家长要教育好孩子,及时与孩子沟通,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网民
教育学者
文具店和小店合法但不合理。
评论
有些功劳太不厚道了。
信用是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是,一旦和某些特定人群勾搭上了,就会有一些不寻常的味道。比如勾搭未成年人,就能闻到某些人身上的铜臭味。因为传统的信用是建立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和还款能力上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以经常可以看到“小店薄利多销,不允许赊账”的告示。对于心智不成熟,根本没有还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很可能是商家刻意诱导的结果。
事实上,学校门口的小卖部给未成年人赊账并不是个例。网上查的话,全世界都能找到。当然,对于这种做法,也有店家声称这是家长和店家之间的“默契”。有家长明确表示愿意让孩子“先买,再回去转”。但网上曝光的很多案例显示,家长和店主之间往往没有“默契”。而且店主赊账给一些学生的钱,远远超出了这些学生家长的预期。
为了赚钱,给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未成年人赊账,客观上会误导孩子的消费观和金钱观,特别是迫使他们为了还债而走上盗窃的“歪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孩子的成长有害无益。有评论说:从小学生的信用食堂,到大学生的点对点借贷,这种情况都是家长的无限纵容和溺爱造成的,让孩子没有正确的消费观,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也不管自己消费得起还是承担得起后果。二是社会上一些丧尽良心的人为了赚“黑钱”,突破社会原则底线,诱导、欺骗不成熟的青少年非理性消费。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评论有的是网上的。是的,如果你有铅笔、练习本等。偶尔赊账,也没什么,父母也会理解的。但是你隔三差五给孩子赊账,诱导孩子买零食,玩具之类的,就有点黑了。而且,如果父母拒绝还款,你会去打官司吗?最终,厂商自己也会遭殃。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不合格的食品和玩具对孩子的健康有害,家长不仅可以拒绝还账,还有权要求失主赔偿。
挣钱不容易,养孩子更难。有些事情最好不要做。当然,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马骁飞刀
相关问答:相关问答:农村开店本村本土的,熟人多总赊账怎么办?
谢谢邀请。
“农村开店熟人多总赊账″是一件好事。
常言道:“人熟一宝”,熟人经常光顾你店,是对你开店的支持,应该欢迎。至于赊账,我认为是对你的信任。首先说,赊账和赖账不是一个概念。农村人,本乡本土谁都有个困难的时候,有了困难找到你,是觉得他张嘴不会掉地下,也是一种信任。
“熟人多总赊账”是一件坏事也是一好事。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说是件坏事,总赊账可能让你资金无法运转。好事是如何把这件坏事变成好事。这里以农村开副食烟酒店为例,农忙时村里人总去赊些烟酒等日用品,这些账又不好上门去要。所以,我建议你做烟酒店的同时,也做粮食收购,当粮食收获的时候上门粮食,这样就解决了要账难的问题。赊出去的账收回来了,也挣钱了,收回的粮食也挣钱了,两样都挣钱了,还搞好了熟人的关系,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说,“农村开店本乡本土的熟人多总赊账″不应该一味去阻止赊账,而应该把赊账这个不利的一面想法变成有利的一面。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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