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营一家小饭店的,前几天供电局的到店里检查后说我们店里的用电是私接私拉用电(应该算盗电吧),我们之前是不知情的,电检员解释了我们才发觉 我们店里租给别人家的电线没经过电表,(前2个月 线路烧了刚刚接的) 我们是叫一个经常帮我们店里修理电器接的,没我们也不知道他这么接。现在是吃哑巴亏了,现在电力公司要罚款46万的天价,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唔。。。 刚刚看了电力法,说的是要罚5倍以下的罚款,怎么算算的46万这么的天价?哎, 我该怎么办? 我到电力公司问怎么算的公式,他们说交罚款是会算给我看的,现在真是摸不清头脑,不明不白。我的电是3相4线380V的,有谁能告诉我我能怎么做吗??、
实际用电容量是怎么算啊,他当时也没有拍接出的线是接哪个设备的,我们用的是3相4线,6平方的线吧,好像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行为的处理: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窃电行为包含哪些:
(一)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 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 伪造或者开启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 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或者故意使其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五) 故意删除、修改或者伪造用电信息系统或者计量表中有关数据和应用程序用电
(六) 使用特制的装置窃电
(七) 采用其他方法窃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