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问题

1.如何划定土地使用权(土地法上讲得太笼统,遇到实际问题,不易理解),例如,几个乡镇共同开发一块荒滩,此荒滩属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到底如何界定?
2.依法由农民集体作使用的国有土地是否享受三农优惠政策,减免全部农业税?
3.纪委等部门调查情况时,是否可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还是应直接以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4.农业税全部取消后,农村土地承包费是否存在?如不存在,则不收承包费的土地范围是多少?比方说,当年分田到户20亩,如今某户另外承包集体100亩土地,那么是不是此100亩需交承包费?
5.耕地承包期为30年,此30年的含义是什么?是表示30年以内按自愿签订合同年限吗?还是指一律为30年?

请用相关法律条文来回答,谢谢。

1、土地分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一般只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两种。不管所有权是谁,但土地一般具体是指的使用权,如农村土地,其所有权是村集体,承包权(使用权)是该村农民。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便是在上面建房的人。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所有权的范围。这块荒地属于谁,一是看原来是否有明确的权属,如果有,那原来是谁的就是谁有所有权,如果原来没有明确的权属,那就看共同开发的乡镇是怎么协商的。
2、目前所有土地的农业税都不征收了。
3、肯定是法院或法律条文作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存在承包费,以“其他方式”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或承包村里的机动地都要交纳承包费。
5、中国农村土地第一轮承包是15年,就是从83年到98年,第二轮则是30年,一般是从1998年到2028年,基本上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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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5
按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不妥:
1、镇政府是无权向外出卖土地的,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外批准使用土地。
2、所谓的土地开发成本费,我个人觉得是镇政府自己想出的名词,无非就是用来支付征地费用,剩余的钱就充实了自己的财政。
3、你购买了土地后,是否可以建设幼儿园,应通过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否则你不能进行建设,就是建设了,也很难取得房产证。
4、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集体使用、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并没有集体划拨一说
5、你现在对土地是那种用地方式还未明确,而在国家今后如果征用你的土地时,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6、不知道你取得的土地是否有使用年限?不论是集体使用还是国有划拨都应该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就是可以长期使用。
我建议:
1、你应该到土地局核实一下这块土地是否可以由镇政府出卖,如果可以,应该是以何种方式?确定是集体使用、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确定之后,建议你应该拿着成交确认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2、你应该向镇政府索要该宗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的用地批文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手续,一定注意,所有的手续均应该是以你的名义办理的。
3、保存好成交确认书和缴款收据原件
4、如果是集体使用土地,你想转为国有划拨土地的话,我个人认为不太现实,因为你应该不属于可以划拨使用土地的范围。建议你向土地局提出申请,可以转为国有出让土地,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至于你已经缴纳的土地开发成本费,可以要求镇政府予以协调,抵顶部分土地出让金。
5、再说一个歪路子,呵呵。如果镇政府不能达到你的要求,你可以威胁向国土资源部举报,现在正是全国进行土地检查的时候,今年因为土地问题特别受到国家重视,这次检查很厉害,直接关系到乌纱帽问题,估计他们会给你想办法解决的。呵呵。我虽然说了,可我不是很希望你用啊!
第2个回答  2019-04-02
综合性用地,工业用地的是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的是住宅用地,不能统一在一起用于同一种性质的土地
第3个回答  2020-01-18
您好楼主:建议您可以去房产交易所具体询问。根据您这情况有的人会选择帮您做两本土地证,这要看具体情况了,如需详细了解请详细追问
很乐意帮助您!
第4个回答  2019-12-16
工业用地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不同。如果要一起开发的话,按照相关规定,分开申请则使用权不同,一同申请以综合用地的名义只有50年的试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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