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馆做前台,一个月了到发工资的时候他跟我说前三天没有工资,我们班两个人,其他两个人试用期都有工资

来宾馆做前台,一个月了到发工资的时候他跟我说前三天没有工资,我们班两个人,其他两个人试用期都有工资,我问老板,老板说人家刚开业就来了,那个时候累啊,什么的,说我后来才来的,什么都没做,不给我发。发工资也拖拖拉拉的,现在都是拖半个月才发工资,最夸张的拖两个月。我的试用期三天应不应该拿到工资。

劳动者只要出勤上班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其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少发放了劳动者三天工资是不合理的,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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