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工作,做前台,每天上班12小时,一个月休息一天,工资为2500,

我在酒店工作,做前台,每天上班12小时,一个月休息一天,工资为2500,没有签劳动合同,节假日都没有给休息,也没有三倍工资,我四月底入职,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嘛?如果不符合劳动法,我应该怎样要求赔偿,能赔偿我多少,我有据证明我在这个单位上班。

如果有证据那就很好办了,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介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节假日无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班超过十二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追问

我一个月上班时间348个小时,有时候有31天,我就上了360个小时,我能要求赔偿吗

追答

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要看当地标准怎么算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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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6
拿好证据,工作录像,同事证明等,去监察大队填表。
第2个回答  2016-12-20
你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呢?
1、工资多少要看你在什么地方(哪个城市)?
2、一天12小时,这个不符合8小时工作制,是否有加班费呢?
但是,服务行业12小时班也是常有的,那要看你们的班是怎么上的?
3、一个月休息一天,这也太吝啬了吧!怎么一周也要休上一天啊!
第3个回答  2016-10-23
休息的也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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