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还能享受村里待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